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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起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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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贷款拥有对合浦县汽车客运中心债权本金497,000.00元,表外利息791,705.88元,孳生利息1,201,487.27元,共计2,490,193.15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
保证人情况:合浦县汽车修理厂,保证期间届满原债权人工行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1994年10月14日债务偿还贷款本金103,000.00元,剩余本金497,000.00元。2005年8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将其持有的对合浦县汽车客运中心的上述贷款债权转让给了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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